关于任免县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2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通过)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肖娟同志提请,任命:
于龙为宁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赵兴坤宁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田国丞宁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