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宁阳县2025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6年7月31日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会议通过)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阳县2025年县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阳县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县政府《关于宁阳县2025年县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宁阳县2025年县级财政决算。
会议认为,2025年,县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同时,会议还指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总量不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面临较大压力;部分收支项目预算数与决算数变化较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待提升,预算执行的约束力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基础薄弱,绩效自评质量不高,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充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以及隐性债务化解面临一些困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算决议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统筹推进稳增长、提质效、促改革、惠民生,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财源建设和财政资源统筹,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立足财力增长,毫不动摇把发展放在第一位、把工业放在第一位,围绕“4+3+X”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工业挑大梁、项目强支撑发展新格局,奋力开创我县多点支撑财源建设新局面。二是加强收入征管,健全完善联合治税、齐抓共管机制,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主体税种的动态监控力度,及时掌握全县税源状况,强化征管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三是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非刚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把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四是强化预算统筹,进一步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衔接力度,整合更多资金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重点支出需要。
二、深化财政改革创新,持续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以“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为契机,加强管理促规范,深化改革增效能,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和法治化水平。在财政预算编制方面,扎实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认真落实上级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强化预算编制与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把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审核的基本依据,确保预算编制有章可循、据实合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在预算执行方面,严格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规范预算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切实增强预算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在决算编制方面,决算报告要更好反映预算安排和支出政策的实际效果,以“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规范、逻辑严谨合规”为核心准则,全面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预算执行的实际结果。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加快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确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主要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健全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刚性约束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之间的挂钩衔接,实现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四、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健康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债务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使用规范。要加强融资平台公司退出机制改革,严禁各种形式的变相举债行为,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断提高国有平台公司自我发展能力,持续推进国有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动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全县财政运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