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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法律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3-26|栏目:人事任免|浏览次数:13

关于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法律职务的决定

 

2026326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会议通过)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会议,根据陈树元院长提请,任命

张晓丹宁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天序宁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贾如力宁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戴晓春宁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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