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县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职务的决定
(2025年11月28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通过)
宁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命:
王长征为宁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科级);
张博为宁阳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科级)。
免去:
王长征宁阳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