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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4-13|栏目:监督工作|浏览次数:111

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3月24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落实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123456”总体工作思路,加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支持力度,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建设“大强富美安”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而努力奋斗!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

2、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始终维护好、落实好县委提出的发展路径、战略举措,及时通过法律程序把县委的重大决策、重要意图转变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并保证其贯彻实施。按照县十五次党代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适时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加大对产业培强、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民生改善、优化环境等工作的监督支持力度,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依法开展审议、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全面完成包保企业、项目、软弱涣散村等各项任务。积极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确保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立足人大职能,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推动县委要求落地落实。更好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支持引导相关部门单位和各级人大代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依法依规监督,着力推动重大决策落实落地

4、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自觉服从全局、服从大局,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县委“123456”总体工作思路和“三区四园两翼齐飞”发展新格局,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方式,对生态环境保护、大项目建设、公路建设管理、城中村改造等进行视察或调研,发挥人大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深化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2021年县级财政决算报告、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对财政预决算进行全口径、全过程审查监督,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工作。

6、保障改善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好群众,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围绕人居环境、社区管理、疫情防控、养老体系建设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努力使人大工作贴近民心、顺应民意。

7、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靶向发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监督协同,打好监督组合拳。创新机制、优化流程、延伸链条,形成调查研究、审议审查、交办督办、反馈评价的工作闭环,做到依法监督、精准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依法依规开展人大工作。

8、依法决定人事任免。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及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县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认真组织好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各项工作,增强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

9、扎实推进人大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常委会了解民情、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的桥梁和窗口,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心接待、细心听取、精心记录、潜心分析、诚心处理。注重疏导工作,积极向信访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阅每件信访件,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做好转办、交办和督办工作,做到内容不丢、环节不少、时间不拖、跟踪到位。

三、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0、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全面加强人大代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能力建设,教育引导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针对换届选举后新任代表较多的实际,举办新任代表履职学习班,规范代表小组运行管理,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坚持对代表履职进行评价考核,规范履职记录,促使代表珍视代表职务,严格自我要求,依法履职尽责,自觉接受监督。

11、畅通代表履职“专用通道”“绿色通道”。扎实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完善设施、健全制度、提升功能,全力打造人大代表履职“专用通道”“绿色通道”,切实畅通代表履职渠道,促进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代表汇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作用。开展“建功大强富美安,人大代表走在前”主题实践活动,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建设“大强富美安”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12、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围绕县委重点工作和常委会重点任务,组织代表对工业经济运行、东疏装饰材料产业园建设、养老体系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促进代表作用发挥。聚焦改革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重点任务,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审议专项工作、视察调研等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和履职为民渠道。

13、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采取重点建议重点督办、机关委室分工督办、提议代表参与督办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办理质量。探索通过视察调研、面复会、通报会、媒体跟踪报道、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强化督办工作。加大对涉及部门多、办理难度大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督促承办部门进一步密切与代表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坚决杜绝出现“谁提出谁办理”现象,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14、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使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继续做好省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认真总结推广各级人大代表先进事迹,多角度、深层次宣传代表典型,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

四、扎实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履职能力和水平

15、全面强化理论武装。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的实际成效。认真学习贯彻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学深悟透、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组织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

16、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抓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对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专题调研,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17、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调查研究作为履行各项职权的必经程序和重要基础,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围绕牵头课题和分管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贴近基层、服务群众。

18、加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廉正实勤勇”新时代高素质干部队伍标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练就过硬本领。主动适应新时代宁阳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弘扬“坚毅、敢当、实干、创新”新时代宁阳精神,积极争当各领域的“领头雁”,各项工作的“带头人”,塑造“有情怀、有担当、有血性”的宁阳新时代人大工作者。

19、深化人大工作联系和交流。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指导,积极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联系点作用,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密切与其他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加强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整体质效。

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2022年工作安排及时作出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附:1、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计划。

2、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计划。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计划

 

一、第1次常委会会议(2月份)

1、表决人事事项。

2、其他。

二、第2次常委会会议(3月份)

1、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宁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

2、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

3、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草案)》。

4、表决人事事项。

5、其他。

三、第3次常委会会议(4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2、其他。

四、第4次常委会会议(6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宜居新农村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县公安局)

4、其他。

五、第5次常委会会议(7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宁阳县2021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宁阳县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其他。

六、第6次常委会会议(9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县法院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

4、其他。

七、第7次常委会会议(11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听取县政府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4、其他。

八、第8次常委会会议(12月份)

1、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审议决定召开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3、其他。

 

 

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计划

 

一、视察事项

1、对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就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时间:4月份,承办单位:法工委)

2、对全县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视察。(时间:5月份,承办单位:城环工委)

3、对全县社区管理工作进行视察。(时间:6月份承办单位:社会建设专委

4、对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时间:6月份,承办单位:农经工委)

5、对全县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时间:7月份,承办单位:财经工委)

6、对全县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时间:7月份,承办单位:城环工委)

7、对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进行视察。(时间:10月份承办单位:教科文卫工委)

8、对检察院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视察。(时间:10月份,承办单位:法工委)

二、执法检查事项

1、对税收征收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间:6月份,承办单位:预算工委

2、对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间:8月份,承办单位:城环工委)

3、对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间:8月份,承办单位:财经工委)

4、对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间:9月份,承办单位:农经工委)

三、代表专题调研

1、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时间:7月份,承办单位:人代室)

2、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东疏装饰材料产业园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时间:8月份,承办单位:人代室)

3、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时间:8月份,承办单位:人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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